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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修學概要 淨土教觀學苑 淨界法師 第01集】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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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用語辭典
立法院公報指導委員會組織規程
【發布日期】55.11.25【發布機關】
立法院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五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立法院第一屆第三十八會期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法規內容】
第1條
﹝1﹞
立法院公報指導委員會,依據立法院組織法第
十八
條第二項之規定組織之。
第2條
﹝1﹞
關於立法院公報、立法專刊編輯發行事宜,由本會指導之。
第3條
﹝1﹞
本會設委員九人,由院會選舉之,每年改選一次。
第4條
﹝1﹞
本會設召集委員三人,由委員互選之。
第5條
﹝1﹞
本會會議每週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2﹞
前項會議須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所作決議須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通過。
第6條
﹝1﹞
本規程未規定事項,依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之規定辦理之。
第7條
﹝1﹞
本規程由立法院院會通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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