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最新六法 〉〉法規目錄

 

【法規名稱】簡讀版法律用語辭典


廢:電子遊戲場業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辦法

【發布日期】108.01.02【發布機關】經濟部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六日經濟部(89)經商字第8920849號令、財政部(89)台財保字第0890750596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二日經濟部經商字第10702423210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內容】

第1條


  本辦法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電子遊戲場業之每一營業場所為一投保單位,由所屬營利事業主體分別予以投保。

第3條


  依本條例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其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二千四百萬元。

第4條


  保險費率由業者自行洽保險業訂定。

第5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回頁首〉〉
【編註】本超連結法規檔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如需正式引用,請以政府公告版為準。
如有發現待更正部份及您所需本站未收編之法規,敬請告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