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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空法師:【別人小小的過失就惡意的批判,太過分了;沒有過失則胡造謠言,那罪就更重】
【題庫名稱】


公務員法申論題庫彙編『95單元』

公務員法及考銓法規測驗題庫
 

☆★各年度考題★☆
 。111年(4)。110年(5)。109年(4)。108年(5)。107年(6)。106年(5)。105年(4)。104年(5)。103年(6)。102年(6)。101年(6)。100年(7)。99年(6)。98年(5)。97年(4)。96年(4)。95年(3)。94年(2)。93年(3)。92年(2)。91年(1)

(1)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
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9年98年97年96年95年94年93年92年91年
(2)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
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9年98年97年96年
(3)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9年98年97年96年95年93年
(4)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9年98年97年96年95年94年93年92年
(5) 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
法律廉政
110年108年106年104年102年100年98年
(6)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
01高員三級~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02員級~財經廉政法律廉政
107年01。107年02。104年103年01。103年02。102年02。101年01。101年02。100年01。100年02。99年01。99年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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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4)

11101。(4)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77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試申述公務員懲戒法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之免職處分,區別何在?又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對公務員予以免職,何以認屬行政權及考試權之內涵?又何以有涉及司法權權限之爭論?(25分)

  二、某機關辦理綠色採購成效卓著,由上級機關來函指示就有功人員予以獎勵。甲為某機關總務科科長,為辦理該機關綠色採購之承辦人員,接此函文,自行簽辦建議包含甲在內之辦理同仁嘉獎二次,提報考績委員會初核,是否合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又倘此獎勵案無需經考績委員會初核,應否迴避之情形有無不同?試分別申述之。(25分)

  三、某甲為某市消防局救災指揮中心小隊長,於執行勤務之際接獲未滿 18歲之A 女報案電話,利用職務之便抄錄 A 女電話號碼,藉以與 A 女聯 繫、熟識,並取得 A 女之信賴後,與 A 女發生性行為,遭檢察官提起公訴,並經媒體披露。某市府以某甲之行為不僅嚴重損害機關及公務人員信譽為由,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以某甲所犯情節重大,有遭免除職務、撤職或休職之虞,核定先予停職。某甲之刑事案件嗣經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不服,認原審僅以不能證明違反 A 女意願為由判決無罪, 與卷內事證不符,同時漏未審酌本件有無利用權勢或機會而為,提起上訴。某甲於刑事案件二審期間申請復職,應否准許?又倘某甲刑事案件二審再經判決無罪,並因檢察官未上訴而告確定,而本案經懲戒法院一審判決撤職懲戒,某甲不服,於對懲戒法院一審判決上訴之同時,申請復職,應否准許?試分述其理由。(25分)

  四、某甲為 A 縣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環保稽查員,於 106年因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由 A 縣環保局函送該管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A 縣府 就此核予記一大過之懲處,並經 A 縣環保局作為 106年年終考績考列丙 等事由。嗣某甲上開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經該管地方法院於 110年判處有期徒刑 1年4月,A 縣環保局於 110年年終考評時,據此為由,就 其 110年年終考績考列丙等。又 A 縣環保局另以某甲於 111年3月12 日 14 時至 16 時、同年月19日 10 時至 12 時及 16 時至 18 時,擔服值班勤務,未依規定受理環保檢舉案件,分別以 111年5月11日令、同年月15日令及同年6月10日令分別核予某甲申誡一次之懲處。設某甲不服並分別於法定期間內提出救濟,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決定將原處分撤銷並由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試申述其理由分別何在?(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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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3)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82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的醫師甲,自中華民國(下同)108年11月1日至 109年12月12日期間,進行公立醫院的法定採購事項,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利益,收取賄款以進行採購。嗣後經由匿名舉報,110年2月1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啟動偵查程序,甲在偵查程序中認錯並坦承不諱,嗣後甲受有罪判決確定,並受褫奪公權之宣告。因上開違法行為,甲亦被停止其職務,且被移送至懲戒法院(庭)審理。甲於懲戒法院審理期間抗辯如下:甲雖為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的醫師,但非公務員懲戒法所稱之「公務員」,且基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甲已遭受刑事處罰,更被停止職務,故不應再受到懲戒處分。準此,懲戒法院可否另為懲戒處分?(25分)

  二、甲為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因其三親等以內血親乙為縣市長選舉之候選人,於競選期間,甲公開為乙站台、助講、拜票,嗣後甲被依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予以懲處。為此,甲不服系爭懲處處分而提起救濟,並於救濟期間提出如下主張:甲為公立學校之教師,並非公務人員,而不受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所規範,且即便受該法所規範,因甲乙之間為三親等以內血親的關係,故亦不違反該法之相關規定,況且,系爭懲處處分乃依法無據,因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中,並無賦予行政機關可為懲處處分之規定。請問:甲之上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三、就懲戒處分與懲處處分之區別,請分別從法律依據、處分機關、處分原因之三個面向,分析兩者處分之不同。(25分)

  四、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不服,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條之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後,未獲救濟,是否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以茲救濟,且理由為何?請依照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之意旨,予以分析。(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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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1)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84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應公務人員三等考試及格,分配於A機關接受實務訓練。實務訓練期間期滿,經A機關考核,認為甲工作消極懈怠,評定其實務訓練成績為不及格,並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保訓會於民國(下同)109年3月2日廢止甲之受訓資格。嗣A機關於甲離職後接獲任職於A機關之乙反映,甲於實務訓練期間對乙有性騷擾之情事,且甲於離開A機關後仍持續對乙有騷擾行為。A機關經查證後認為確有性騷擾情事,惟情節輕微,對甲予以申誡一次之處分。甲對於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以及A機關對其之申誡一次處分皆不服,甲應如何尋求救濟?請說明之。(25分)

  二、在公務員懲戒之學說與實務見解,皆承認為「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此一原則之意涵為何?請說明之。(25分)

  三、甲任職於A機關擔任人事處專員一職,經A機關指派兼辦採購業務。後甲調任A機關法政處專員,其所兼任採購職務是否應同時免兼?如A機關打算繼續指派甲兼辦採購業務,是否應重新指派?請說明之。(25分)

  四、政風人員甲自97年2月起即經常接受廠商乙之招待,出入酒店等場所,乙並逐筆記錄其與甲飲宴之情形。主管機關於110年3月發現甲與乙飲宴情事,並從乙之筆記得知,甲長期接受乙之招待,認為甲違反公務員之保持品位義務情節重大,將其移送懲戒。於懲戒法庭之審理程序中,甲主張公務員懲戒法於105年5月2日修正施行前,公務員懲戒之法定期間為10年,對其之懲戒就97年2月至107年1月部分,已經逾越懲戒之法定期間,不應納入考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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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2)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7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公立高中,因原授課老師臨時於開學前辭職,故先安排臨時代課老師,同時緊急招聘新老師。但該校地處偏遠,無人應聘。該校教務主任聽聞校長長期住在國外姊姊的兒子剛取得碩士學位,專長相符,正在找工作,於是在校長不知情的情況下,主動依此關係商請校長姊姊的兒子,請他來校幫忙任教。校長姊姊的兒子基於幫忙校長舅舅,放棄原已談妥之其它工作,答應暫時幫忙一學期。此聘任案,經依該校規定,由教務主任與其他兩位老師面試後,送出聘任推薦案,續由校長主持之校教評會審議。當校長主持校教評會才看到相關資料,基於實在無他人應徵,過往原則上尊重推薦之慣例,故其未露聲色,在校教評會其他委員全票通過的情形下(校長未參與投票),依法聘任。請問:此公立高中校長主持校教評會,通過聘任其姊姊的兒子之決定,是否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關圖利關係人、與關係人利益衝突之規定(請附理由說明)?(25分)

  二、某公務員甲熱衷政治,每天準時收看政論節目,評論政治。公職人員選舉即將到來,甲的同學登記為候選人,甲非常高興,要為其公開站台、助講,甲認為只要不是上班時間公開站台、助講即可,下班後他是自由的國民,更何況上次公職人員選舉,他就是於下班時間替他姊夫公開站台、助講,長官們沒有任何意見。但同事告訴他,那是沒人舉報他,這次要是公開替同學站台、助講,一定會有麻煩,因為他現在是主管了,而非一般公務員,屆時他就慘了。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究竟甲的看法有所依據,或是同事的看法才符合法律規定?(25分)

  三、某大學教授,經政府延攬入閣擔任教育部部長,任職四年後卸任。某私立大學董事會,希望能借重此部長在教育界、尤其是與主管機關教育部的人脈關係,替該校謀取最大利益,故於其卸任部長後的第二年,邀請其擔任該校董事,並進而選任其為董事長,給予豐厚報酬。請問,該卸任部長任職私立大學董事、董事長,是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25分)

  四、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5條所稱「行政處分」,過去在保障實務認定上,受歷次司法院解釋影響,尚以有「改變公務人員之身分或對公務員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有重大影響之人事行政行為,或基於公務人員身分所產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者」為限。在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後,現行保障實務對何種人事行政行為構成行政處分之認定,已有所調整,不再有前述限制,請說明理由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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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5)

11001。(5)110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別】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有關業務性質特殊機關輪班制人員之服勤時數、輪班與輪休等問題,司法院大法官於民國108年11月29日作成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試論本號解釋就前揭問題,特別針對服公職權,提出何種看法?並以一般服公職權之內涵敘述,加以比較分析。(25分)

  二、為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政治中立,並適度規範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立法者特制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於學校之教育場域,雖非直接適用,但亦有準用於特定人員之明文,試列舉之,並分析其納入準用之核心理由。(25分)

  三、公務人員之懲戒與懲處,其處分機關與處分性質各為何?(10分)何謂懲戒與懲處之積極競合與消極競合?產生競合時,應如何處理?(15分)

  四、公務員服務法設有關於公務員兼職之通則規定,請說明其內容,並舉大法官釋憲實務上曾出現之事例加以分析。(20分)另實務上常見之公務員兼任非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並請說明應如何加以處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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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4)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97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接受訓練之人員,其於 A 機關接受實務訓練期 間,因受朋友招待至酒店消費,A 機關認為其有言行失檢,致損害公務 員聲譽之情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予以記過一次之懲處。甲不服,主張其於訓練期間尚非公務員服務法所稱之公務員,不受該法規範,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試問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定?請說明之。(25分)
【參考法條】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

  二、擁護核能人士甲,領銜發起恢復核能電廠興建之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連署。於連署期間,公務人員乙於下班時間舉書寫「要核能、不要空污」之牌子於總統府前靜坐,之後並具銜與數十名律師、醫師、教授共同於全國性報紙刊登「要核能、不要空污」之廣告。乙之服務機關認為乙之行為已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且情節嚴重,核予記過一次之懲處。乙不服,主張該懲處違憲侵害其言論自由,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試問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定?請說明之。(25分)

  三、公務人員甲於民國103年8月1日取得加拿大國籍,其服務機關於 108年3月4日因他人檢舉而得知該情事。試問甲之服務機關得否將甲溯及自 103年8月1日免職,並追還甲取得加拿大國籍後所領取之考績獎金?請說明之。(25分)

  四、薦任 7 職等之公務人員甲掛名其家族企業董事,其服務機關察知後,以其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所規定禁止經營商業之義務,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4項規定予以停職,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甲於解任董事後,以停職事由已消滅,向其服務機關申請復職。其服務機關是否應准予復職?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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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3)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72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警察人員甲為原住民,於假日在家喝酒,並擬與其朋友乙外出打獵,於清槍過程中槍枝走火,誤傷乙,甲火速開車將乙送至醫院。後檢察官對於該事件,就誤傷乙部分因甲已與乙和解,故為緩起訴之決定;就酒駕部分,則因認為是緊急避難,故為不起訴之決定。惟甲之服務機關於之後評定其年終考績時,仍以甲酒駕為理由,評定其年終考績為丙等。甲不服,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該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定?請說明之。(25分)

  二、公務員懲戒權與公務人員懲處權之行使期間為何?請說明之。(25分)

  三、關於各機關組織法所定職務之列等,公務人員任用法有何規範?請說明之。(25分)

  四、公務員得否兼任仲裁人?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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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4。(1)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64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員甲在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櫃台工作。由於甲之住所緊鄰辦公地點附近,其只要花費約 10分鐘的車程即可以到達工作地點,故甲深感幸福。惟 1年後甲被指派到該事務所之景美辦事處辦理櫃台工作。由於甲每天必須多花費半小時的車程才可以到達工作地點,故甲深感不便。若甲就此一工作指派措施不服,請問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之意旨,甲之救濟管道為何?(25分)

  二、甲擔任某市政府之法制局長,其岳父乙則為某大學法律系教授。甲基於內舉不避親之古訓,乃圈選並聘任乙為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另甲之配偶丙早在甲擔任局長前,即為該機關聘僱人員。在甲成為該機關主管後,甲於年度考核時在「聘僱人員年度考評表」之主管欄位核章。請問甲之行為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25分)

  三、公務員甲因涉嫌貪污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乃自請辭職。請問服務機關得否拒絕之?若服務機關准予辭職,惟於免職令註明甲係「因涉貪污罪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辭職」之事由。甲若對上述註記不服,有何救濟管道?(25分)

  四、甲為某直轄市政府之工友。甲平時熱衷政治事務,為響應其支持之政黨所發起之公民投票案,乃向其同屬工友之同事乙遊說並表示:只要乙投下不同意票,甲願意為其代班 3 天。請問甲上述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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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5。(2)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2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公務員得否兼職?試依各種情況說明之。(25分)

  二、何謂官等與職等?其如何劃分?各類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以何種官等職等任用?(25分)

  三、甲為 A 縣立國民中學教師,在其代理校長期間,某日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聘任其配偶乙為學校兼任教師。試問:甲聘任乙之行為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分)

  四、甲為公務人員,自民國109年6月15日起為 A 機關辦理採購業務之主管人員,嗣於民國110年11月18日調任至 B 機關,主管建築管理業務。試問:甲任職於 A 機關與 B 機關期間,是否須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定,申報其財產?若須申報,應於何時申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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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4)

10901。(4)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27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未經學校許可,兼任財團法人董事,且受有報酬,經其服務學校查證屬實。對該教師得否以其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試說明之。(25分)

  二、A為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四大隊警員,於民國102年至103年間與B 有不正常感情交往,因A之配偶C發現,擬與A離婚,A為挽救其婚姻,於103年3月與B分手。B心有不甘,於105年6月間向第四大隊檢舉A曾與其有 不正常感情交往。第四大隊深入調查後,於106年5月以其違反品操紀律或言行失檢,影響警譽,情節嚴重,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7條第3款規定,核予記過二次之懲處。A不服,提起申訴,經駁回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 訓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定?試說明之。(25分)

  三、甲應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類科及格,經某縣A市公所派代自107年3月1日起擔任該公所城鄉課技士, 復經銓敘部審定先予試用,自同年3月1日生效。嗣甲於試用期間因延宕公文情節嚴重經核予記過一次之懲處,於試用期滿後,經A市公所以其於試 用期間延宕公文情節嚴重,評定其試用成績不及格。甲不服,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定?試說明之。(25分)

  四、公務人員若對服務機關或長官之工作指派不服時,能否提起救濟與申請調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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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3)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72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應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農業行政類科錄取,於106年12月1日分配至某縣A鄉公所占課員職缺實施實務訓練。其於訓練期滿後經A鄉公所評定實務訓練成績為41分不及格,嗣經該公所函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經保訓會於107年5月14日核定其實務訓練成績不及格,並廢止其受訓資格。甲不服,向保訓會提起復審,保訓會應為如何之處理?(25分)

  二、甲為A市政府民政局科長,同時為B政黨之副主席,於立法委員競選期間,擔任曾於同單位服務之前長官,現為B政黨立法委員候選人乙之競選總部總幹事,並於下班時間以A市政府民政局科長名義為乙站台助選。甲之上 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5分)

  三、甲為某直轄市政府之公務人員,因涉犯刑事案件而遭羈押。於停止羈押後,主管機關認甲涉案情節重大,而將其移付懲戒並停止職務。懲戒法院於審理後對甲為降級處分之判決,甲申請復職,而其服務機關否准其申請。甲若對該停職處分不服,是否得提起救濟?又該否准處分是否合法?(25分)

  四、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若有違反,將依同法第22條之1以刑罰。試問:
  (一)何謂「公務員離職前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試舉例說明之。(10分)
  (二)若公務員違反上述規定,得否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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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74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任職於 A 直轄市政府警察局時,於104年7月1日與他人共同犯恐嚇取 財罪,經臺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因其具有警察身分而犯罪,未獲緩刑宣告,該判決於106年7月15日確定。A 市政府警察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5款及第2項規定,於106年9月26日通知甲免職,免職處分溯及至106年7月15日刑事判決確定日生效。甲不服免職處分,認為犯罪情節輕微,A 市政府警察局可裁量不予免職;且免職處分之效力應自送達甲之次日起算。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相關法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第2項)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

  二、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甲為某縣政府承辦政府採購業務之人員,其因收受賄賂而遭通緝在案;於通緝後1年之逃亡過程中,甲又擔任經常投標該縣政府採購案之公司之經理,甲是否違反該條文之規定?(25分)

  三、A 係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銀)依據財政部依其法定職權訂定之「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進用之人員。臺銀核布其107年年終考核列乙等79分。A不服,經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 遭駁回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提起再申訴。保訓會應為如何之決定?試說明之。(25分)

  四、公務人員甲向來熱衷環境保護活動。其因欣賞公職候選人乙之環境保護政策,於上班時間在辦公室穿著印有支持乙文字之T 恤,並於乙的臉書 按讚留言;下班後則於家中開網路直播,呼籲民眾支持乙。另甲又於某日上班時,拿出反對特定開發案之公民投票連署表單,要求辦公室同仁參加連署,以利該公民投票案成案。甲上述各行為是否違反行政中立?試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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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2)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

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5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擔任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某海巡隊小隊長期間,收受賄賂提供大陸地區漁民該隊勤務分配表,使大陸地區漁民得以降低或免除遭該隊查獲之風險。甲之行為經懲戒法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五年」。甲主張其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之行為已受刑事處罰,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無涉;懲戒法庭對其為「撤職並停止任用五年」之懲戒判決,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二、甲應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分配至A機關實施4個月實務訓練。期間A機關審認甲不聽長官指揮及命令,情節嚴重,核予其記過一次之懲處。訓練期滿後,A機關評定甲實務訓練成績為55分不及格,函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嗣經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甲不服記過一次之懲處及廢止受訓資格之決定,依法得如何提起救濟?(25分)

  三、請問下列甲、丁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
  (一)某直轄市政府持有某銀行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甲為辦理授信業務之基層職員。選舉期間,甲所支持之政黨候選人乙為籌措選舉經費至該銀行辦理貸款,甲即給予較為寬鬆的貸款條件。然對於同時申請貸款之競爭政黨候選人丙,則給予較為不利的貸款條件。(13分)
  (二)丁為中央某機關之公務人員,為支持某政黨之廢核政策,遂於某週日於該政黨所發起之廢核遊行的集會場所,主持該政黨之造勢活動。(12分)

  四、甲為職務列等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之一等秘書,自108年2月1日起代理其所屬部門之主管,職務列等為簡任十二至十三職等。嗣又於同年4月1日起代表政府兼任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監察人,為期2年。甲於同年5月31日結束代理職務。試問甲應於何時,向何機關為財產申報?又甲在結束代理職務時,是否應辦理卸職申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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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

10801。(5)108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題13740
【考試別】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別】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員因涉嫌貪污行為,經服務機關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彈劾,同一行為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經法院判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確定。試問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於此情形下應如何審判?(25分)

  二、公務員由主管人員調任為同一機關非主管人員,公務員如有不服,應循何種程序請求救濟?(25分)

  三、甲係某國立大學軍訓教官,某日至臺北市參加教育部舉辦之軍訓教官會議,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參加乙政黨所舉辦之該黨公職人員初選政見發表會,甲當時並未上台發言。試問甲之行為有無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5分)

  四、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其違反者,依同條第4項之規定「應先予撤職」。試問上述「先予撤職」與公務員懲戒法所規定主管長官對於所屬公務員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者,兩者於適用上有何差別?(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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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4)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2217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試比較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關於公務員服從長官命令義務之規定。(25分)

  二、A 為銷售消防馬達及發電機之公司,消防隊分隊長甲因持有該公司之股票而遭調查。甲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於調查期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否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將甲先予以停職?(25分)

  三、公務員於下班時間利用私人電腦上網連結社交網站,加入公職候選人粉絲團,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5分)

  四、公務人員甲原係 A 直轄市政府衛生局技士,於 106年1月16日調任 B鄉公所獸醫。A 直轄市政府衛生局於 106年7月24日以甲於 102年間辦理某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調味油揚(6*6)」等 4項產品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案延宕公文,依 A 直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相關規定核予其申誡二次之懲處。甲不服,經提起申訴遭駁回後,主張該申誡二次之懲處已逾越懲處權行使期間,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定?試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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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3)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82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員因繼承股權而被選任為公司董事,其擔任董事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25分)

  二、公務人員甲係經 106年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惟任用時因故喪失原住民身分,任用 2年後其服務機關接獲檢舉,經查證屬實,於 108年撤銷其任用。因其 107年任職期間工作績效良好,獲得甲等考績並支領考績獎金。試問:考績獎金之支領依據為何?服務機關得否因其撤銷任用而追還考績獎金?(25分)

  三、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那些政治活動或行為?(25分)

  四、甲係A機關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之人員,自105年1月1日起初聘,以一年一聘方式續聘至 107年12月31日。A 機關因甲於聘用期間表現不佳,遂依該機關聘用人員核薪及考核要點相關規定,於 107年10月1日通知甲契約期滿後不予續聘。甲不服 A 機關該通知,依法得如何提起救濟?試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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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4。(1)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54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服務於 A 機關之公務人員甲因繼承取得家族公司股份,其所取得股份占該公司股權之16%。A 機關知悉後,將甲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並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予以停職。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成懲戒判決前,A將其所有股份之半數出售予其親屬。試問:甲售出股份後申請復職,其服務機關是否應准其復職?(25分)

  二、甲為 A 縣縣長,某日其向承攬 A 縣政府工程的 B 公司借貸新臺幣 1,000萬元。試問:
  (一)甲向 B 公司借款之行為是否違法?(10分)
  (二)承上,若違法時,得否對甲予以懲處或懲戒?又得為何種懲處或懲戒之方法?(15分)

  三、甲警員因執行指揮交通勤務時身著名牌雨衣、休閒鞋及屢次未刮鬍鬚等各種服裝儀容不整行為,遭服務機關核予申誡懲處共計 18 次。服務機關以甲執行指揮交通勤務屢次造成嚴重塞車,平時考核紀錄表中各考核項目之考核紀錄,品德操守項目 3 次為 D 級、創新研究及簡化流程項目2次及語文能力項目 1 次為 C 級,其餘項目均為 B 級,當年度有 18 次申誡,僅 2 次嘉獎等情,將甲之年終考績考列為丙等。甲主張值勤時因下雨需穿雨衣,雨淋濕皮鞋因而換穿休閒鞋,其未著機關製發之制式雨鞋與未刮鬍鬚並無儀容不整之情形,不應予以申誡;其雖沒有大功勞,但未曾犯大錯,不應核予年終考績丙等。針對 18 次申誡及考績丙等之評定,甲有何救濟管道?甲之上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相關法條】警察機關強化勤務業務紀律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執行勤務時,除服行便衣勤務外,應服裝整潔、儀容端莊、態度和藹,嚴禁發生下列情事:……(二)未依規定穿著制服、服裝儀容不整或配件不齊……。」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8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誡:一、不遵規定執行職務或執行公務不力,情節輕微。……」

  四、甲擔任某直轄市政府建設局局長,甲之兄長乙為歷史學與人類學教授,平日熱心宣導各種有形、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性,並時常向各級主管機關提報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甲對乙之公益理念甚為贊同,故決定以建設局經費補助乙就該直轄市之市區建設發展對文化保存的衝擊影響進行研究。試問: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甲之行為應如何評價?(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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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2)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

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22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父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之甲,於美國出生,亦取得美國國籍。甲返國後參加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經任用為公務人員。嗣經檢舉查證,服務機關確認其具有雙重國籍。試就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說明甲是否具備我國公務人員之任用資格?其服務機關依規定應如何處置?(25分)

  二、甲原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主任,調任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會計室主任後,是否應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若應申報,受理申報機關為何者?(25分)

  三、甲為某直轄市新建工程處科員,於驗收某件公共工程之過程中,與承包廠商有不當飲宴。經該直轄市政風處人員舉報後,新建工程處即對甲記一大過。該事件經媒體披露後引起社會各界嚴厲批判,市長為平息眾怒,遂將甲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甲作成記過之懲戒判決,試問:新建工程處之記一大過處分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記過懲戒判決之效力為何?(25分)

  四、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得否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試申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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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6)

10701。(6)10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高員三級考試。法律廉政

10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70170
【考試別】鐵路人員考試【等別】高員三級考試【類科別】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後,如機關以「列入年終考績考核參考」作為此一規定所稱之「相當之補償」,是否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之規定?請說明之。(25分)

  二、A 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其參加基礎訓練期間適逢總統大選,A 於訓練期間穿著印有支持特定候選人文字之外套。雖經訓練機構多次予以勸阻,A 主張其所為係其言論自由而置之不理。訓練機構遂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廢止其受訓資格。問:A 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又 A 如不服該廢止受訓資格處分,應循何法律救濟途徑?(25分)

  三、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條第1項前段規定:「經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後三個月內,得申請復職」,此一規定所稱「依法」應作何解釋?又其所稱「依法停職」,依現行法制,包括那些停職情形?(25分)

  四、關於公務人員懲處權之行使期間,現行法並無明文規定,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則指出應類推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公務員懲戒法於民國105年5月2日修正施行後,關於公務人員懲處權之行使期間,應如何處理?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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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6)10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級考試。法律廉政

10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160
【考試別】鐵路人員考試【等別】員級考試【類科別】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人員 A 於任職期間,因有貪污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由其服務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2項前段規定予以免職。A 嗣後得否再受任命為公務人員?如其受緩刑宣告或受免刑判決,結果是否有所不同?請說明之。(25分)

  二、請依公務員懲戒法上規定,說明停止公務員職務之要件、職務停止之法律效果以及復職之處理。(25分)

  三、請說明公務人員考績評定之程序及相關之程序保障。(25分)

  四、A 為直轄市立國民中學聘任教師兼管理組長。其於直轄市市長選舉期間,在臉書具銜批評某候選人。該國民中學認為其違反行政中立義務,予以申誡一次之懲處。A 不服,經向該國民中學提起申訴遭駁回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問:A 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又對於其提起之再申訴,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定?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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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3。(4)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17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某甲為某鎮公所建設課長,與里幹事某乙於某年4月1日因為某公園修建工程涉及舞弊而遭檢調約談,其後同日甲被聲請羈押獲准,乙則以 100 萬元交保。而甲乙被約談及交保或羈押後,公所建設課技士某丙即未出現在辦公室當中,報載某丙應該也是涉入其中,並已逃亡。而地檢署於 4月25日以多次傳喚某丙未到發布通緝,此時某丙已曠職 10日以上。而此時,某鎮鎮長礙於輿論壓力,並覺得三人情節嚴重,雖課長與里幹事等為其愛將,也將三人移送監察院審查。其後某丙於 5月1日被逮捕到案後,並遭聲請羈押獲准。但全案於 6月1日偵查終結,地檢署將三人起訴,並將某甲、某丙各以 150 萬交保。試問:
  (一)對於甲乙丙三人於被羈押或交保後公所得否將其停職?
  (二)之後甲乙丙若要申請復職條件為何?(25分)

  二、某甲自民國102年7月16日起擔任 A 地方法院書記官兼任科長,但因為家裏面開設公司的緣故,遂於同年8月1日出任該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但民國105年該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劉大富檢舉董事會所有成員涉及掏空該公司,有背信之嫌疑而遭調查,某甲並遭 B 地檢署傳喚,某甲委任律師王大同陪同前往地檢署應訊,訊後飭回,但不久後某甲與其他董事被以背信罪起訴。案發後經報載後法院始發現某甲為該公司之董事,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嫌疑。但某甲辯稱,該公司為其先生之叔叔所設立,某甲只有掛名但未干涉公司經營,並且歷次董事會均未出席。某甲於遭查獲後,立即向 A 地方法院書記官長乙及院長丙報告,院長丙認為其說法不無道理,但在書記官長乙及人事室主任堅持下只好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此時法院院長某丙調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委員,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某丁也曾任 A 地方法院院長,其任期為 101年8月1日至 104年7月31日,並且為某甲升任科長時之院長。王大同的父親某戊也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而公司監事劉大富之父親某己也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試問:
  (一)某丙、某丁、某戊與某己是否應該迴避?
  (二)某甲之抗辯有無理由?(25分)

  三、某甲與某乙為某縣政府文化局之副局長與科長,某日某甲奉派前往文化部參加會議,某乙則奉派前往公務人員研習中心參加訓練,兩人於回程路上相遇。某甲認為仍有時間,恰巧當日於公車總站站前 A 政黨在該處辦理文化政策說明會,某甲向來為該政黨的支持者,決定前去參加,遂詢問某乙現在是否為上班時間,是否適合去參加,某乙回答無問題。兩人於參加完該活動後,當面遇到某甲的叔叔某丙,某丙並為該黨籍議員。三人一同前往議員丙之服務處。此時正值下一屆議員選舉 A 黨之初選期間,甲乙到了某丙之服務處後,由於某甲與某丙之關係,某甲遂指示某乙要動員全局員工全力支持。乙回應無法在辦公室公開表態,但是可以在私人的管道中來拜託,甲丙認為可行。乙立即在該科的通訊群組中指示全科的同仁,某黨初選務必要支持議員丙。並且某甲允諾由縣立圖書館辦理「大家一起來看好書」的活動,並且由議員丙出席,來取得民眾的好感。試問,上述甲乙的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25分)

  四、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定,何種公職人員應向監察院申報財產?(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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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3)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72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甲為一國民小學教務主任,該校校長某乙於民國107年6月1日因涉及某刑事案件,縣政府調任其為督學,縣政府教育處並派某甲為代理校長至該學期末縣政府辦理縣內校長調動與遴選時再派任新校長,107年8月1日某丙接任該校校長,某丙原為縣政府教育處辦理採購業務之體健科科長,試問某甲代理校長是否應申報財產?又某乙轉任督學時與某丙轉任校長時是否應該就當時之財產情形辦理申報?(25分)

  二、某甲、某乙與某丙三人為我國駐某非邦交國之使館人員,某甲為特任大使,某乙為簡任十職等之組長,而某丙為薦任六職等科員,因辦理與駐在國相關之事務不力,導致該國向我國提出嚴重之抗議,經新聞報導後舉國譁然,外交部長十分惱怒,遂將三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外交部長並建議處以撤職或休職處分。請問外交部長之移送是否合法?又是否得處以撤職或休職處分?(25分)

  三、104年公務員懲戒法修正後,懲戒的處分種類新增加了免除職務、罰款以及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等三種,請問罰款得與何種懲戒併為處分,又最高裁罰金額為多少?而何種懲戒處分不適用於行政院秘書長、縣長?(25分)

  四、某甲為銓敘部銓審司某科科長,某日接獲檢舉指出某部法規會執行秘書不具備簡任公務員資格,卻違法任用,請問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應如何處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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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5。(1)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14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現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有原則性的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此一規定是否有違憲之虞?如果本法規定,違反此一規定,應處以「該交易行為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此一規定是否有違憲之虞?如果此一「處罰規定」有違憲之虞,應如何修法?(25分)

  二、公務人員為什麼應對政黨維持「行政中立」?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公務人員於下班後,可否為特定政黨之候選人在政見發表會上公開助講?公務人員下班後可否參加「黨員大會」?(25分)

  三、公務人員是否有「晉升」的基本權,若此為一種基本權利,法律上應如何保護?(25分)

  四、何謂「服公職的制度性保障」?公務人員任用法對於公務人員擔任主管職務的地位,是否有「制度性保障」的適用?(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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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6。(2)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21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關於公務員之懲戒處分,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直接涉及金錢的類型有那些?(5分)
  (二)此類處分之內容分別為何?(10分)
  (三)此類處分之適用方式及限制為何?(10分)

  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規定,對於機關首長及副首長、主管人員、副主管人員之調任有何限制?(25分)

  三、某公立大學體育系系主任,於上課時對學生表示,某公民投票案正在連署提案中,該提案內容可能影響未來選手參賽權益,不要隨便去連署。試說明其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可否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處或懲戒?(25分)

  四、某公立學校校長於下班時間飲酒駕車,造成事故,被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起訴,所屬主管機關擬先將其移送懲戒,其隨即趕辦退休。試依公務員懲戒法之相關規定,說明該校長之行為是否構成公務員懲戒法之懲戒事由?其申請退休案可否同意?(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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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5)

10601。(5)106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別】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員如受停職之處分,可否請求行政救濟?(25分)

  二、公務員之懲戒責任與懲處責任,應如何區別?試說明之。(25分)

  三、甲為臺中市某公立國民中學教師兼教務主任,某日至臺北市參加公立國民中學教務主任會議,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參加乙政黨所舉辦之黨主席政見發表會,並上台發言支持特定之黨主席候選人。甲之行為有無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試說明其理由。(25分)

  四、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官等之晉升,原則上應經升官等考試及格,始得為之。但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薦任第九職等職務人員有何例外規定,可不受上述同法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亦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試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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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2。(4)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2217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司法院大法官認為,公務員與國家的關係為「公法上職務關係」,請問其具體內涵為何?請舉例說明之。(25分)

  二、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具建築師資格之公務員,得否於被休職期間,以私人身分執行建築師之業務?(25分)

  三、公務員對長官有服從義務,但對於「違法」的職務指派,應為如何處理?有關公務員法令,有如何之規定?(25分)

  四、公務員是否有結社自由,並具有罷工權?(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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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3。(3)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62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人是否受公務員服務法之拘束,其理由為何?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人是否亦有維持行政中立之義務?(25分)

  二、政務官與政務人員有何異同?(25分)

  三、公務員為何會有禁止兼營商業的要求?如果公務員投資於股市,買賣股票,是否受此限制?(25分)

  四、公務員於私人假期中飲酒後開車,酒精濃度未至於刑事法上的不能安全駕駛罪,但仍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其服務機關可否另行加以懲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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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1)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04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員甲以父親年邁乏人照料為理由,提出辭職申請。服務機關拖延一年後,予以拒絕。請問服務機關處理是否合法?甲得如何尋求權利救濟?(25分)

  二、住所設於臺北市之公務員甲於某行政機關服務,與同事乙常因細故爭吵,嚴重影響機關同仁工作情緒,機關首長屢次規勸,不僅無效,甚至變本加厲。機關首長乃將甲調離至該機關南部辦公室。惟甲之妻子長期患病,必須留在臺北醫院就醫,而兩名子女年幼,也乏人照料。甲認為此一職務調整行為對其婚姻及家庭生活已造成重大衝擊,不服該職務調整行為。請問甲得如何尋求救濟?(25分)

  三、甲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任命之副縣長,在縣長改選之選舉期間,具銜具名向其所屬同鄉會拉票,請問該行為是否有違背行政中立法?(25分)

  四、依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有職務當然停止之事由者,停職之效力是依據法律自動發生,或是主管機關仍應另行作成停職處分,始發生停職之效力?試分析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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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5。(2)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20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員懲戒法於 104年5月20日修正公布,關於懲戒權行使期間,該次修正前後之規定有何不同?請說明之。(25分)

  二、A 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 B 機關實務訓練之人員。A 於實務訓練期間登記為市議員候選人,於候選人名單公布後,A 應否請事假或休假?如 A 因忙於競選活動,B機關評定其實務訓練成績為不及格,並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其成績為不及格。A 質疑遭受政治打壓而擬提起救濟,其應循何救濟途徑?請說明之。(25分)

  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規定之「關係人」以及「利益」之範圍各為何?(25分)

  四、公務人員 A 於 106年5月1日以口頭告知其服務機關首長,其擬辭職,但會於兩個月內清理負責業務後於同年7月1日離職。A 於同年5月5日上簽,表達上開辭職之意。其服務之B 機關遲遲未予答覆,是否同意其辭職。後 A 後悔,遂於同年6月2日上簽申請撤回其辭職之意思表示。B 機關於同年6月8日不顧 A 已撤回辭職之申請,仍以其辭職為由,予以免職。A 不服,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問: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定?(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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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4)

10501。(4)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2257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關於公務員懲戒之事由,民國104年5月2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與修正前之規定有何不同?請說明之,並說明其修正之理由。(25分)

  二、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於候選人名單公告日前,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假或於下班時間,從事競選拜票等活動,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又擬參選人於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前,公務人員得否為其公開站台、遊行或拜票?請說明之。(25分)

  三、中華民國人民犯罪,於那些情形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請說明之。(25分)

  四、公務人員 A 因涉嫌婚外情,其服務之甲機關以其行為不檢,核予申誡二次之懲處。A 不服,向甲機關提起申訴遭駁回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提起再申訴,經保訓會以再申訴為有理由,撤銷該申誡二次之懲處,並命甲服務機關另為適法之決定。甲機關另為決定,可否如以往核予申誡二次之懲處?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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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3)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172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用人員於試用期滿,其成績考核及考核結果為不及格時,所須踐行之程序為何?請說明之。(25分)

  二、A 為某機關薦任七職等法制科員,關於其利益衝突迴避,現行法有何規範?(25分)

  三、A 為甲機關以勞動契約進用之清潔人員。A 於立法委員選舉競選期間,穿戴支持特定候選人之徽章上班。甲機關認為其行為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之規定,屢予勸導,惟 A 置之不理。問:甲機關可否以 A 違反中立法,而加以處罰?(25分)

  四、行政機關調任公務人員,公務人員任用法有何限制規定?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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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1)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44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員經評定年終考績列丙等,該公務員應如何尋求權益之保障救濟?(25分)

  二、公務員懲戒法有關懲戒權之行使期間(追懲權之時效期間),採如何之規定?(25分)

  三、A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同時擁有 B 國之永久居留證。請問 A 得否被任用為我國之公務人員?(10分)若 A 被任用時即同時擁有 C 國國籍,而於嗣後被撤銷任用,其任職期間業已依規定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應如何處置?(15分)

  四、D 為 E 國立大學校長,平時即相當關心社會議題。近日因酒駕肇事事件頻傳,遂於媒體上以校長名義發起「提高酒駕刑責」之公民連署,並要求總統下台負責。請問此舉是否違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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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2)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8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警員甲因收受賄賂包庇賭場,經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就同一事實,對甲作出撤職之懲戒處分。甲主張其行為業經刑事判決確定,不得再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撤職,請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甲遭撤職後得否再任為警員?(25分)

  二、內政部移民署薦任第九職等科長甲因工作效率不彰,遭降調為同一單位之專員(職務列等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甲仍以原職等任用。請問該調任是否合法?甲得循何種途徑救濟?(25分)

  三、公務員甲得否加入政黨並擔任黨職?甲之配偶乙為區域立法委員候選人,甲得否擔任其競選總部總幹事,並於乙之選舉造勢活動中公開為乙站台?(25分)

  四、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規定之「財產上利益」範圍為何?違反該法之何種規定,所得財產上利益應予追繳?(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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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5)

10401。(5)10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6)交通事業鐵路人員三等考試。財經廉政、法律廉政

104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1364070140
【等別】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三等退除役軍人轉任考試類
【科別】財經廉政、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嘉義縣縣立 B 國民小學校長丁,請公假獲准後,北上參加由臺北市政府受教育部委託辦理之全國國民小學校長研習活動。研習會議中,適逢活動場地外有丁所屬政黨正在舉辦該黨黨慶遊行活動。丁遂直接外出參與遊行。請問丁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25分)

  二、公務人員戊因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而遭免職之處分。於執行前,並受停職之處分。戊對該專案考績之處分不服而循序提起行政救濟。後經行政法院撤銷該專案考績之處分,並告定讞。請問,戊之職務應如何回復?(25分)

  三、根據民國 104年 5 月 20 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懲戒法,有關公務員懲戒時效之規定如何?(25分)

  四、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承辦環境影響評估業務之科長乙,任職期間為民國(下同)95年 1 月 1 日至 102年 12 月 31 日。乙離職後,於 103年 1 月 1 日擔任丙民營電廠顧問一職。經查,丙民營電廠係於 100年 1 月 1 日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請問乙任職丙民營電廠顧問一職是否違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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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4)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本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訓練中心之會計主任,因專業能力及工作表現不佳,被調任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會計室稽核,除了由主管調為非主管之外,其官等、職等、俸級及晉敘均不受影響。請問甲若不服,得循何種救濟管道尋求救濟?(25分)

  二、何謂旋轉門條款?該規定所謂「離職」包括那些情形,試說明之?(25分)

  三、甲為某直轄市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其於假日與數位老友打牌時,為市長連任拉票,請問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5分)

  四、甲市長動用其特別費,贈送各里里長中秋月餅禮盒。其中有一位里長乃是其女兒。請問此贈送中秋月餅禮盒行為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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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3)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42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現行公務員懲戒法上有關再審議之事由為何?最新修正公務員懲戒法就此有何修正?(25分)

  二、某縣政府警察局警員甲,因涉嫌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法院判決其無罪確定。甲申請包含偵查程序、第一審及第二審之因公涉訟輔助費用,服務機關是否應准其申請?(25分)

  三、公務員甲代理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必須申報財產之職務之期間未滿三個月者,是否負有財產申報義務?又其是否應受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範?(25分)

  四、公務人員任用法中有關迴避任用之規定為何?其立法意旨何在?試申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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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1)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326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對於已退休公務人員,得否予以懲戒?請依民國 104年 5 月 20 日修正公布前、後之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分別說明之。(25分)

  二、A 為甲機關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之人員。A 因辦理採購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甲機關遂依聘用契約之約定,將 A 解聘。A 不服,擬提起行政救濟。問:
  (一)A 擬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尋求救濟,應循申訴、再申訴程序,或復審程序?請說明之。(15分)
  (二)A 如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駁回,對於其駁回決定不服,A 可否提起行政訴訟以求救濟?請說明之。(10分)

  三、公務人員 A 於 104年 5 月 13 日提出辭呈,申請自 5 月 31 日起辭職。其所屬機關於104年 6 月 25 日始以免職令,准其自 104年 7 月 1 日辭職。嗣 A 所屬機關於 104年7月 15 日查知 A 於 104年 6 月 3 日酒後駕車。問:A 所屬機關可否以 A 行為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予以記一大過之處分?請說明之。(25分)

  四、公務員因案停職期間,得否於民營企業、機構工作?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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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2)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

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23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依 104年 5 月 20 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懲戒法說明對公務員所為之「免除職務」與「撤職」處分,兩者之法律效果、追究時效及救濟程序各為何?(25分)

  二、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公務人員之年終考績可區分為甲、乙、丙、丁四等第,請分別說明其分數暨考績評定後之獎懲規定各為何?(25分)

  三、張三為某直轄市教育局科長,其連襟李四任教於市立某高級中學兼總務主任。若張三已登記參選而為市議員候選人時,試問李四得否擔任張三競選總部之執行長?又李四得否於下班後,參加張三所舉辦之造勢晚會活動,並公開為之站台及助講?其理由為何?(25分)

  四、試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相關規定,說明「主管人員」與「經管人員」兩者應移交之事項,以及移交完畢之時限各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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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6)

10301。(6)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高員三級考試。財經廉政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70140
【等別】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考試院 A 部之組織法規定,該部「置主任秘書一人,參事六人至八人,司長七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六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副司長七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七人至九人,高級分析師一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若將該部內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之副司長調任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之專門委員,請問是否合法?並請述其根據。(25分)

  二、某直轄市政府民政局局長退休後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並於網路上成立一政見發表網站。該局現任局長在下班時間,於辦公室內利用電腦及網路連結後,匿名加入該網站成為支持會員。請問該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25分)

  三、交通事業人員之考成,由各事業機關(構)考成委員會初核。請問考成委員會應如何組成?(25分)

  四、請說明公務員懲戒法上之停職類型及其要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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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6)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級考試。財經廉政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14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違法命令是否應遵守?(25分)

  二、請問應於就(到)職日申報財產時,一併進行財產信託之公職人員範圍為何?(25分)

  三、公務人員因違法失職而受懲戒,於懲戒程序中,因同一行為另正在進行刑事審判程序。請問懲戒程序應如何處理?(25分)

  四、交通事業人員中業務員與業務佐之任用程序分別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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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4)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2237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A 係甲市政府所屬 B 機關,依據行政院依其法定職權訂定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人員。B 機關以 A 屢屢延宕公文,認為該當甲市政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所規定,懈怠職務情節輕微之要件,核予申誡二次之懲處。A 不服,於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遭駁回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提起再申訴。問:保訓會應為如何之決定?(25分)

  二、公務員懲戒法所規定之「撤職」、「休職」、「停職」有何不同?請說明之。(25分)

  三、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六個月。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有何等情事,應為試用成績不及格之評定?又如無公務人員任用法所明定之情事,得否將試用人員評定為不及格?(25分)

  四、A 為民國 102年考試錄取人員,於占缺實務訓練期間,攜帶印有「我是人、我反核」的背包上班。其服務機關認為其違反行政中立,多次告誡 A 勿攜帶該背包上班,A 主張攜帶該背包係行使其言論自由,因而置之不理。其服務機關以其違反行政中立,核予申誡一次之懲處。A 不服,於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遭駁回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問: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定?(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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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3)10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56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人員對於其服務機關之考績評定如有不服,擬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請求救濟,應循申訴、再申訴程序或復審程序?請說明之。(25分)

  二、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公務人員於考績年度內有何等事由,不得考列甲等?(25分)

  三、公營事業機構人員兼任政黨職務,是否違反行政中立法之規定?請說明之。(25分)

  四、行政機關對於其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予以免職之懲處處分,其懲處權行使期間多久?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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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327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試詳細說明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對象及準用對象?(15分)現役軍人甲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經所屬行政機關記大過二次,並由人事評議會決議以「不適服現役」為由命令退伍,甲認為命令退伍之處分違法,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請問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對甲之復審請求應如何處理?(10分)

  二、甲為金門縣議員,甲之配偶乙為旺來旅行社之董事兼負責人,甲任職金門縣議員期間,乙與金門縣議會、金門縣自來水廠、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簽訂承攬契約,上述契約交易金額結算總額為新臺幣 8百萬元。法務部以乙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定為由,依同法第15條之規定,課處旺來旅行社全部交易金額之罰款新臺幣 8.百萬元,此項罰款金額是否合理?請依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及民國 103年立法院修法結果詳述之。(25分)參考法條中華民國 89年 7月 12日總統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中華民國 89年 7月 12日總統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違反第9條規定者,處該交易行為金額 1倍至 3倍之罰鍰。」

  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6款禁止公務人員「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之規定,請分別說明該條款中「站台」、「遊行」、「拜票」之意義。(15分)關於公務人員以眷屬身分助選之規定,民國 103年銓敘部之修法重點為何?請詳述之。(5分)假設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之甲於民國 102年參加某市市長選舉,甲之妻乙為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未兼行政職之教授,請問在甲競選期間內,乙可否以眷屬身分為甲公開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10分)

  四、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公務員職務當然停止之原因為何?(10分)在何種情形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為免議之議決?(5分)何種情形應為不受理之議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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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2)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22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直轄市市長欲競選連任,該市民政局局長亦表示同時參加下任市長選舉。二人均已完成登記參選之程序。請問於此情形,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對此二位首長所屬機關之人事任用與遷調權限有何限制?(25分)

  二、某公務人員於任用之時具有雙重國籍,任用後始為服務機關知悉。請問此時服務機關依法應為如何處置?若其於任用後,始擁有外國國籍,服務機關依法應為如何處置?其已支領之俸給,又應如何處理?(25分)

  三、對於擬考列丁等之公務人員,應給予何種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公務人員對丁等考績之評定,得如何救濟?(25分)

  四、某國立大學政治系教授甲參與公職選舉,其同系同事乙與系主任丙與之熟稔,欲於課餘時間及假日,參與甲之競選活動。請問其應受何種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限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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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6)

10201。(5)102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三等考試。法律廉政

102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53480
【等別】三等退除役軍人轉任考試【類(科)別】法律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機關依法應組成考績委員會辦理公務人員乙之專案考績。該次考績委員會之成員包含當然委員、指定委員以及票選委員。票選委員中,有政風室主任丙當選並實際參與考績委員會會議,乙因此主張該組織違法。請問乙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二、公務員丙因出國進修辦理某年2月1日至同年7月31日留職停薪,並於該年7月31日結束進修返國。惟丙以其回國後因忙於撰寫論文,忘記規定為由,遲至同年8月31日方提出復職申請。服務機關則認為丙未即時提出復職申請,應視同辭職。請問丙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三、某直轄市法制局科長庚,因案遭停職處分。嗣後雖依法復職,但要求補發停職期間之法定加給。請問庚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四、丁XX先生任A部處長。總統大選期間戊黨候選人於臉書上成立「國政關心團」。丁先生於下班時間,利用自家電腦與網路上網連結該臉書網站,以「A部丁XX」之名加入該「國政關心團」。請問丁處長此舉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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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6)10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級考試。財經政風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24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服務於某部(會)的司長 B,請問:
  (一)可否受邀於私立大學兼任董事?(12分);
  (二)可否應聘到大學從事教學或研究工作?(13分)

  二、民間企業對於初任員工,常有試用期間之制度,請問:
  (一)在政府部門對於已經國家考試及格而任用之公務人員,也有試用制度嗎?(10分);
  (二)其服務機關可否對試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職?(15分)

  三、張三任職於某縣政府擔任簡任10.職等之專門委員,因為與新當選之縣長分屬地方不同政治派系,新縣長以借重專長為名,將其調為科長(薦任9.職等),請問:
  (一)於法是否有違?(13分);
  (二)如果張三事先有表示同意呢?(12分)

  四、B 服務於某政府機關,因案被檢察官起訴,監察院對同一違法行為,對其提出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旋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B 以此判決結果答辯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但仍遭懲戒降級。請問:該懲戒處分合法嗎?(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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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4)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247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行政院甲部內法制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乙,於下班後酒後駕車肇事撞死民眾。甲部部長認為其已不適合擔任現職,欲將之調任為該部職務列等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之法制處專門委員。請問此項調任是否合法?(25分)

  二、公務人員丁於被任用時,持有民營公司股份 15%。丁隨即將持有股份轉讓其配偶戊。丁與戊亦未辦理民法夫妻分別財產制。請問,丁是否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25分)

  三、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考績程序為何?(25分)

  四、試問,公務人員於停職後,如何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復職?(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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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4。(3)10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36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人員庚為身心障礙人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其全家六口均有賴其承擔家計,故其又同時擔任公益彩券經銷商。請問庚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25分)

  二、公務人員甲因貪污案受刑事確定判決(並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隔日,火速核定一件民眾申請之許可案。請問,該核定之效力如何?(25分)

  三、請問何種公職人員於財產申報時,應強制信託財產?(25分)

  四、請問依公務員懲戒法所為「休職」懲戒處分之效果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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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5。(1)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5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我國現行法制有關公務人員服從義務之主要規範內容為何?請申論之。(25分)

  二、試述對公務人員所為之免職處分,其應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追究時效及救濟程序各為何?(25分)

  三、試比較說明政務官與事務官兩者在任用資格、懲戒種類及救濟途徑方面各有何區別?(25分)

  四、張三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長,某日其局長來電指示要求張三轉達所屬同仁支持某特定政黨之市長候選人,請問張三是否應服從局長之指示?張三得採取何種因應作為?又如張三未依長官要求協助輔選,選後遭調職為科員,張三得依何種法律、提出何種救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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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6。(2)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232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員年終考績被打丙等,若有不服,應循何種程序救濟?(25分)

  二、某甲以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及格任用,除另行參加高一等級以上之初任考試錄取外,可循何種途徑取得薦任第八職等資格?(25分)

  三、某市長利用其配偶經營之招待會館作為自強活動之場地,並順便舉辦員工訓練研習,事後以市政府公費報帳。請問該市長此項作為有無違法?(25分)

  四、某縣長任期屆滿,但離職時未將承辦業務應移交之事項交代清楚,請問依現行法律規定,應如何處理?如其一再逾期,可能受到何種懲戒?(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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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6)

10101。(6)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高員三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70260
【等別】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交通事業資位人員得否兼任立法委員?請說明之。(25分)

  二、公務員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經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4項予以撤職,並移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申誡在案。嗣後該公務員於持股比例仍超過百分之十之情形下申請復職。對於其申請是否應予准許?(25分)

  三、公務員某甲於下班時間,因酒後駕車涉有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嫌,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某甲是否應受懲戒?請說明之。(25分)

  四、任用兼具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為公務人員,該任用行為之效力如何?於任用後發現有此等情事,應作如何處理?請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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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6)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級考試。財經政風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24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是否為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之「公務員」?請說明之。(25分)

  二、公務員投資新設股份有限公司並任發起人,持股不超過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25分)

  三、公務員經營商業者,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應先予撤職。在此所稱之「撤職」,與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所規定懲戒處分種類中所稱之「撤職」,其意義是否相同?請說明之。(25分)

  四、公務員之違反職務義務行為已經主管長官予以懲處,可否復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如相反地已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予以懲戒,主管長官可否再予以懲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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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4)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97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定「關係人」的範圍為何?(10分)A君擔任某市政府工務局局長,決定由其妹夫B承攬其服務機關採購案,試分析是否違反上述法律規定?(15分)

  二、A君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服務機關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彈劾,同一行為並經檢察官起訴,問:
  (一)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否停止審議?(10分)
  (二)若經法院判刑確定並宣告褫奪公權確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免議」,試依法分析是否適當?(15分)

  三、試述考試院近期所提「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的修正重點?(20分)及主要爭點?(5分)

  四、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的正確性,並請先回答正確或不正確:(每小題5分,共25分)
  (一)懲戒處分種類包括免職、記大過、記過及申誡,其中政務官僅適用免職及申誡。
  (二)公務人員於考績年度內累積達二大過時,應先行停職,其年終考績應列丁等免職。
  (三)A君大學畢業,參加委任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擔任薦任第六職等科員職務3年期間考績皆甲等,機關首長認其表現優異,得拔擢其升任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專員職務。
  (四)機關公開徵才,首長發現應徵者有三親等之姻親,得依法定程序報備迴避後,由職務代理人代理該人事任用案之決定。
  (五) 公務人員考績法未規定免職處分之行使期間,是以,服務機關得對公務人員10年前的違法失職行為加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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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3)10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460
【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A擔任某市立國中校長,主持該校終身學習課程,聘用弟媳B擔任課程臨時助理,試分析是否違法?(25分)

  二、公職人員應申報之財產範圍為何?(15分)某國立大學副校長出國進修,由教務長A代理,A應否申報財產?(10分)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條規定:「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初任與升調並重,……」,試述其立法目的為何?(25分)

  四、A大學畢業,應民國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財經政風類科考試及格,於99年3月1日分發B機關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職務,嗣後A於100年6月1日辭職,問:(一)B機關是否要對A 辦理考績?(15分)(二)又A辭職是因被移送懲戒,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記過處分,該處分應於何時執行?(10分)試依法分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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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1)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6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行政機關主管人員移交時,其移交之事項與程序依法如何規定?(25分)

  二、甲鄉鄉民代表會議決甲鄉下水道工程之預算執行事項,要求甲鄉公所應先選擇本鄉之工程公司施作。鄉民代表乙之夫丙經營設址於甲鄉之工程公司。乙並參與該次鄉民代表會之決議。請問該決議之效力為何?(25分)

  三、行政院某部簡任十二職等參事丁,其妻戊於丁留職停薪期間參選立法委員選舉。丁為戊遊行拜票助選。請問丁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5分)

  四、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不同意他機關指名商調之決定,應如何救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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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6。(2)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222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所謂「上班或勤務時間」,所指為何?(25分)

  二、甲直轄市政府工務局局長乙,因為承辦某陸橋修繕工程招標案涉及弊案,經監察院提出彈劾案。乙隨即提出退休申請。請問受理申請機關應如何處理?(25分)

  三、丙直轄市政府法制局科長丁取得某大學法學博士,並將其博士論文改寫後,交給三南書局出版並收取版稅。請問該科長發表著作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25分)

  四、請問考績列丁等被免職人員,嗣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該免職人員申請復職,應如何處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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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7)

10001。(5)100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三等考試。法律政風

100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73480
【等別】三等退除役軍人轉任考試【類(科)別】法律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公務人員因違法失職情節重大而經其服務機關一次記二大過免職。其後再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針對同一事件作成降二級改敘之懲戒處分。請問,原免職處分之效力是否受該降級懲戒處分之影響?(25分)

  二、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公務人員於任命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對於其身分、已行使之職務行為及支領之俸給應如何處理?(25分)

  三、何謂指名商調?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對於指名商調有何限制?(25分)

  四、公務人員於有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後已經過九年,服務機關可否對之作成一次記二大過之懲處處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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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6)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高員三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70260
【等別】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對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得辦理特殊查核,請問特殊查核之權責機關、適用對象、查核項目、查核時機、辦理方式及救濟程序為何?(25分)

  二、公務人員任用法對於公務人員官等之晉升,有何規定?(25分)

  三、何謂旋轉門條款?該規定是否有限制離職公務員工作權之虞?請申述之。(25分)

  四、現職薦任八職等公務員A君被舉發涉及賭博、曠職、挪用公款等違法失職情事,你若為該機關政風主管,依法你可向機關首長提出那些處理方式?(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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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6)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級考試。財經政風

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36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交通事業人員之資位如何分類?又資位如何取得?(25分)

  二、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遇有受贈財物情事,應如何處理?又何種情形下,推定為公務員受贈財物?(25分)

  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的「利益」包括那些?又公職人員知有迴避義務者,應如何處理?(25分)

  四、下列各項敘述是否正確?並說明理由。
  (一)機關長官對於九職等以下違法失職的公務員得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5分)
  (二)九職等公務人員得權理七職等職務。(6分)
  (三)現職簡任第十職等A君,自願調任低一官等職務,機關得以薦任第八職等任用。(6分)
  (四)機要人員之進用不受年齡限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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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4)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570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夫妻二人均為公職人員,是否皆應申報財產?夫妻財產若採分別財產制,申報人可否免填配偶財產?申報人與配偶感情不睦時,應如何申報?又申報財產的範圍為何?請分述之。(25分)

  二、考績委員會評定A公務人員之年終考績為乙等,機關長官覆核時逕行變更為甲等,是否妥適?又在同考績年度內,該員曾受「申誡」懲戒處分,機關長官最後仍決定給予甲等,是否合法?請分述之。(25分)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任用基本原則及其主要內容為何?又試舉其他二個公務員法律規定,說明機關長官任用公務人員時亦應加以遵守,請分述之。(25分)

  四、請附理由回答下列敘述是否符合法令規定:
  (一)公務人員之配偶為公職候選人時,該公務人員得以眷屬身分站台助講。(5分)
  (二)公務員因案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休職二年,休職期間不得到非公家機關謀職。(6分)
  (三)公務員某甲於民國99年7月1日被機關長官「記過」一次,機關長官於同年8月1 日將其降調擔任副主管職務,符合法令規定。(6分)
  (四)公務員某乙於下班時間及例假日為民眾畫符驅魔、解運,並在網路刊登廣告招攬顧客,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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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3)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360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利益衝突」何指?又所稱「利益」是否包含在學成績及學位之取得? 請申述之。(25分)

  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對公務員的飲宴應酬有何規定?(25分)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附屬法規對辦理機要職務人員之進用,有何規定?(25分)

  四、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適用對象何以未涵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又公務人員得否為慈善公益活動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請申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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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1)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4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其違反者,依同條第4項之規定,「應先予撤職」。請問此一「先予撤職」與公務員懲戒法上主管長官對於所屬公務員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之規定,適用上有何區別?(25分)
【參考法條】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公務員利用權力、公款或公務上之秘密消息而圖利者,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處斷;其他法令有特別處罰規定者,依其規定。其離職者,亦同。
  公務員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二、公務人員甲主張其單位同仁乙對其性騷擾。經甲所屬服務機關組成性騷擾處理委員會作成性騷擾不成立之決定。甲若對此決定不服,應如何尋求行政救濟?(25分)

  三、隸屬不同政黨之乙與丙角逐同一選區之立法委員。選區中有一處公園廣場適合作為競選造勢場地。選前一週週末,乙與丙均想借用該場地造勢而先後向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該機關主管丁與丙為多年舊識,遂指示承辦所屬公務人員戊應違法許可丙之許可,並出借其場地。戊認為此項處置並不中立,應如何處理?(25分)

  四、公務人員庚因案而受羈押,其服務機關依公務員懲戒法第3條第1款規定予以停職,惟未經移付懲戒。後經釋放,庚遂申請復職。但其服務機關再依「公務員懲戒法」第19條第1項及第4條第2項規定移付懲戒並停止其職務,遂否准其復職申請。請問,此項停職之合法性如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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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2)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222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問公務人員考績法上有關考績評擬審定之程序規定如何?(25分)

  二、公務人員於任公職後尚擔任民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且持股為該公司資本額15%。請問是否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相關規定?(25分)

  三、公務人員之長官以書面下達之違法命令,公務人員於執行後涉訟,其服務機關是否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25分)

  四、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試用人員試用成績不及格之原因有那些?(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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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6)

9901。(6)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高員三級考試。法律政風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50260
【等別】高員三級【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權理」?其建制目的為何?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說明之。(25分)

  二、現行公務人員任用制度有所謂「多軌併行、法據不一、主管分殊」之議,請說明其利弊得失為何?有無解決或改進之道?請分述之。(25分)

  三、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在職期間之兼職及離職後之任職,各有何明文規定?並請評論之。(25分)

  四、現行公務員懲戒法對懲戒處分的種類有何明文規定?又何謂懲戒法上的再審議?移請或聲請再審議的條件及期間各為何?請分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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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6)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級考試。財經政風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60360
【等別】員級【類科】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官等?職等?職務?職系?職組?其主要意義為何?請分述之。(25分)

  二、何謂留職停薪?其建制目的為何?請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之規定說明公務人員應予留職停薪的條件為何?請分述之。(25分)

  三、請依公務員服務法之相關規定,說明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者,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的條件為何?(25分)

  四、現行公務員懲戒法所規定之懲戒案件應為免議之議決及應為不受理之議決,其條件各為何?請分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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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4)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33870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從事之政治活動或行為,有那些禁止規定?公務人員因拒絕從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禁止之行為,而遭受不公平對待或不利處分時,依相關規定如何尋求救濟管道?請申論之。(25分)

  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具有何情事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又公務人員於任用後,始發現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應如何處理? 請申論之。(25分)

  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之規定,請說明其內容為何?並舉歷代倫理官箴足為典範者為例,說明官箴之意涵與特徵為何?請申述之。(25分)

  四、請問公務人員懲戒處分之類型及其相關規定為何?並請分別予以詳述之。另辦理懲戒案件,應審酌一切情狀,有關處分輕重之標準為何?請申論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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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3)9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9 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2260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制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目的為何?公務人員可否於下班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請申述之。(25分)

  二、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公務人員考績之類型為何?及其與獎懲關係為何?請申述之。(25分)

  三、依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公務員受懲戒之事由為何?又公務員懲戒處分之種類為何?(25分)

  四、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立法意旨為何?如公職人員知有迴避義務者,應如何辦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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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5。(1)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630
【等別】三等考試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對於機要人員之進用,有何原則性之規定或要求?(25分)

  二、公務人員因職務上之嚴重疏失,遭其服務機關免職,而司法機關最終則認定該公務人員之刑事責任不成立,試問依現行規定,該公務人員之任用資格是否已喪失?依法得否再被任命為公務人員?(25分)

  三、張三為某行政機關之現職公務人員,平日喜愛以公職頭銜參與各電視媒體之談話節目或投書報章,表達對其服務機關所推動事務之諸多看法,張三之行為是否符合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試說明其理由。(25分)

  四、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列甲等或乙等,兩者在考績法上有何不同?(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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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6。(2)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920
【等別】四等考試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概要 【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機關辦理勞務採購,由乙公司得標,而乙公司負責人之母親與甲機關首長係兄妹關係,請問有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25分)

  二、我國人民如欲擔任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有那些?(25分)

  三、我國民意代表有無公務員懲戒法之適用?(25分)

  四、公務人員考績法上之平時考核,有懲處記大過之規定,試問該措施對受懲處之公務人員之權益有何具體影響?(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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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5)

9801。(5)98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三等考試。法律政風

98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退除役軍人轉任考試【類(科)別】法律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我國現行公務人員任用制度的基本原則為何?公務人員任用法的規定是如何落實基本原則?請分述之。(25分)

  二、各機關首長在離職前之那段期間內,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其離職後之任職,應受何種限制?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員服務法說明之。(25分)

  三、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人員「應主動作為的義務」及「應履行保持品位的義務」各有何明文規定?並請評論之。(25分)

  四、政務人員(政務官)之任用及懲戒,與常任文官(事務官)有何不同?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員懲戒法說明其規定及理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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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2。(4)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8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試述代理的立法目的及其原因為何?各機關應如何建制代理制度?(25分)

  二、試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有關機關首長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之期間規定,又其例外之規定為何?並簡述本條之立法理由。(25分)

  三、「旋轉門條款」,在公務員服務法中有何相關規定?其所採限制原則為何?又司法院大法官對公務員服務法有關「旋轉門條款」之合憲性如何解釋?(25分)

  四、公務員懲戒的審議程序,應用到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處為何?司法院大法官對此程序有何意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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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3)9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8 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2160
【類科】法律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員任用之試用、先派代理與銓敘,其含義分別為何?(25分)

  二、公務員有不得為一定行為之義務。公務員服務法如何規定?(25分)

  三、公務員遭受懲戒性質之免職處分,與遭受非懲戒性質之免職處分,如何尋求救濟?請分別說明之。(25分)

  四、人事機關或人事人員的陞遷作業,應如何辦理?如機關內部一般性職缺人員陞遷,應如何辦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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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4。(1)98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4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各機關主管人事之人事人員對於擬任人員依法送銓敘審定後,該擬任人員對於審定結果作成後3個月,始發覺其中有明顯錯誤而不服此審定結果,其依法得如何尋求補救?(25分)

  二、某公務人員因配偶重大傷病需照護而辦理留職停薪。3個月後配偶不幸因病亡故,該公務人員應如何辦理復職?(25分)

  三、某公務人員於下班後因爭取停車位而與鄰人發生口角,氣憤之下對其口出惡言:「你這個土匪,不得好死!」鄰人心有不甘遂向公務人員服務機關檢舉。服務機關調查後,證明確有其事。請問服務機關得否依公務員服務法而對該公務人員進行懲處?(25分)

  四、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停職人員,並經檢察官起訴,於刑事判決確定前,經權責機關准予先行復職。其得否請求補發停職期間俸給?(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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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5。(2)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18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簡任第十四職等公務人員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機關首長認其不適任原職務,遂將其調任為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職務。請問此項調任於公務人員任用法上有何限制?(25分)

  二、前外交人員於退職後參加電視台之政論性談話性節目,強調以私人名義爆料,談論我國與邦交國之建交秘辛。請問該行為是否符合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25分)

  三、公務員懲戒法上所規定之公務員停職有那些類型,其個別有何要件?(25分)

  四、某民選地方政府首長因進用自己配偶作為其公務車司機,遭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進行懲戒。請問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若認其確有違法失職之處,得對之作成何種懲戒處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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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4)

9701。(4)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民國97年1月16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法,其依法律保留原則及法律授權明確原則所增訂及修正之條文規定為何?請分述之。(25分)

  二、公務人員任用法對於試用成績不及格人員解職、執行之生效日,及停職規定為何?又當事人不服解職處分之救濟途徑為何?均請分述之。(25分)

  三、司法院大法官受理聲請解釋立法院刪除大法官司法人員專業加給之預算違憲案,是否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7條所定應行迴避之規定有違?請詳析之。(25分)

  四、公務員懲戒法第3條第2款至第3款所定,其職務當然停止之法定事由為何?又其於公務人員任用法有何相應規定?請詳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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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2。(3)9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從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7條,說明公務員應有的積極作為與不得違背的行為規範,其意義何在?(25分)

  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的情形有那些?(25分)

  三、違反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者,機關長官如何處理?又被付懲戒人如何主張其權益?請申述之。(25分)

  四、請問「禁止旋轉門條款」其學理上意涵為何?對公務員離職後有何規範?(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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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3。(1)97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7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3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公務人員經機關送銓敘審定後,所謂的「合格實授」主要係指什麼?對審定結果如有不服,該公務人員依法應循何途徑謀求救濟?(25分)

  二、現仍服務於政府機關之雇員是否具備公務人員任用法上之任用資格?理由何在?又,其僱用之法源為何?目前政府機關是否可以再僱用雇員?理由為何?(25分)

  三、公務員得否兼任公營事業或民間上市公司之董事?得否在學校兼課或擔任私校董事?現行法有何規定?(25分)

  四、公務員因侵占公款經發現後,所屬機關主動將案件移送給當地司法機關偵辦,此際是否仍得追究該公務員之懲戒責任?若司法機關對之已為不起訴處分或無罪之宣告者,得否再懲戒該公務員?(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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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4。(2)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9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就公務人員資遣之規定是否妥當?試分析之。(25分)

  二、公務員有何種情形者,依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其職務當然停止?依據此一規定,主管機關是否應另行作成停職之行政處分,始發生停職效力?(25分)

  三、公務員對於長官所下達之職務命令,如認為違法,是否仍有服從之義務?現行公務員法制有何規定,試申述之。(25分)

  四、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兼職有何限制規定,試申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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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4)

9601。(1)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24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受公務員懲戒法之記過處分與受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記過處分,兩種處分結果對公務員權益之限制規定為何?請說明並比較分析之。(25分)

  二、公務人員得予資遣之要件、順序、給與及核准程序規定為何?請就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說明之。(25分)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對於現職公務人員之調任規定為何?請分述之。(25分)

  四、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於迴避事項均有規定,請說明其規定內容並比較分析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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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2。(2)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公務員」?請就公務員服務法刑法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說明之。(25分)

  二、何謂「行政中立」(administrative neutrality)【或稱「政治中立」(political neutrality)】?(10分)公務員應如何維持行政中立?請就相關法令(如國防法國家情報工作法教育基本法等)、考試院或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的函示,或根據自己的理解,列舉五個具體行為規範。(15分)

  三、何謂「利益迴避」原則?(10分)我國法制上有何規定?(5分)某機關首長甲與其配偶乙,形式上辦理離婚,實質上仍同居ㄧ家共同生活,甲任用乙為其服務機關的機要人員,問甲是否違反「利益迴避」規定?試就相關法令說明之。(10分)

  四、公務員的行政責任分懲戒處分與考績處分(或稱懲處),其法規依據各為何?(10分)處分機關與處分程序有何區別?(10分)地方政府所屬公務員如有違失行為,中央政府可否將該公務員移付懲戒或予以懲處?理由為何?請依相關法律或法理簡要說明之。(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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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3。(3)9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人員之任用須經何種程序?試說明之。(25分)

  二、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有關服從義務之規定,於學理及實務迭有批評,試分析應如何修正。(25分)

  三、為限制懲戒權之濫用,公務員懲戒法定有嚴格懲戒程序,試分析之。(25分)

  四、公務員懲戒法之停職與休職規定各為何?兩者有何異同?試分析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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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4。(4)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對何種人員之任用另以法律定之?試分析此種多軌併行之任用制度,其利弊得失為何?(25分)

  二、合議制獨立機關之委員,能否兼任政府機關任務編組或其他諮詢性質職務?試就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分析之。(25分)

  三、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4項所謂「應先予撤職」規定,其性質如何?撤職後機關應如何處理?(25分)

  四、公務員因涉嫌刑事案件,經依法移付懲戒並予停職後,於刑事判決確定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否議決「停止審議程序」?如經停止審議,該公務員得否先行復職?(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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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3)

9501。(1)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政務人員?就公務員法制觀之,政務人員與常任文官有何區別?請分述之。(25分)

  二、近年來社會各界呼籲行政中立的聲音此起彼落,請問考試院幾次函請立法院審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草案?草案規定主要內容為何?有何特色?請分別說明之。(25分)

  三、我國公務員負有那些義務?請依公務員服務法與其他相關規定加以說明之。(25分)

  四、公務人員協會法何時公布施行?最近一次何時修正?修正重點為何?何以成立門檻降低後各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仍未如預期的普遍成立?請分別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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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4)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務員應對國家履行忠實之義務,為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所明定,其具體落實在公務人員任用法令及其他法律之規定內容為何?請分述之。(25分)

  二、委任官等人員經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者取得升任薦任官等資格後,所得擔任職務之職務列等,公務人員任用法對其有何限制規定?其立法理由為何?又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對上開陞遷限制規定之補充解釋,有無牴觸母法或違憲?請申述之。 (25分)

  三、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任用法之適用對象為何?請就相關法令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分別說明並比較之。(25分)

  四、公務員懲戒法對懲戒權行使期間之規定為何?有無通盤檢討修正之必要及其理由?請申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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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3。(3)9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律政風、財經政風

9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科】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公務員服務法第21條規定,對於公務員訂有職務相關利益之迴避義務,請問與其職務有關係之事項有那些類型?其限制內涵為何?(20分)

  二、有關公務員停職處分之規定為何?又復職規定為何?請申述之。(20分)

  三、機關長官認為所屬公務員,如有違反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者,如何處理?又被付懲戒人如何主張其訴訟權,請申述之。(20分)

  四、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有那些規定,請申述之。(20分)

  五、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0條,初任各官等人員有關試用之規定為何?又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試用成績不及格之要件為何?又如何處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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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2)

9401。(4)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政風

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
【科別】政風(選試刑法刑事訴訟法)、政風(選試心理學、經濟學)【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試用?其建制目的為何?又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對試用的條件、期限、考核、限制及解職等規定為何?請分述之。(25分)

  二、各國公務員服務倫理規範中大多有「禁止旋轉門」的相關規定,試述其設制目的為何?我國現行公務員服務法在此一方面有何明文規定?請申述之。(25分)

  三、現行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人員「不當行為的禁止事項」有何明文規定?請申述之。(25分)

  四、現行公務員懲戒法對懲戒的事由、懲戒處分的種類、以及懲戒處分與刑事裁判之關係等三項有何明文規定?請分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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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2。(1)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政風

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350
【等別】三等考試【科別】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委任第五職等之公務人員如何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之任用資格?又其所擔任之職務有無限制?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二、我國現行法制對於公務人員服從義務之規定為何?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三、試分別說明下列人員是否為公務員懲戒法適用之對象?其理由為何?(25分)
  1.政務官
  2.民選行政首長
  3.監察委員
  4.公立學校教師
  5.軍人

  四、某甲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撤職處分,於議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即聲請再審議,則其撤職處分是否已生確定力?其理由為何?試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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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3)

9301。(3)9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政風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試題
【科別】政風(選試刑法概要、刑事訴訟法概要)、政風(選試心理學概要、經濟學概要)【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薦任公務人員欲取得簡任職任用資格,公務人員任用法有何規定?試申述之。(25分)

  二、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離職後之民間就職行為,有何規範?為何訂下此學理上所稱之「禁止旋轉門條款」?試申述並評論之。(25分)

  三、公務員懲戒法對各項懲戒處分之規定為何?試分述之。(25分)

  四、解釋名詞:
  1.官等與職等(8分)
  2.職務與職系(8分)
  3.機要人員(5分)
  4.休職(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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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2。(4)9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政風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
【科別】政風(選試刑法刑事訴訟法)、政風(選試心理學、經濟學)【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有關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之品德及忠誠特殊查核,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說明適用對象及查核項目之規定。(25分)

  二、何謂機要人員?文官體制設置機要人員制度之理由為何?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對各機關進用及免職機要人員,有何規定?試申述之。(25分)

  三、論者指出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行為之規範及期許,概可歸納為四類:「抽象層面的精神要求、公務員與長官的關係、不當行為的禁止事項、應主動作為的義務」,請就前二類議題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申述之。(25分)

  四、公務員懲戒法對懲戒事由、停職、復職、資遣或申請退休之規定為何?試分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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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3。(1)9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政風

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31450
【等別】三等考試【科別】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說明指名商調(包括其意義、程序等)及其限制之規定。(25分)

  二、初任各官等公務人員須先試用之條件及期限為何?試用成績不及格之情事為何?應如何處理?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申述之。(25分)

  三、公務員於離(退)職後仍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之義務規定為何?試分述之。(25分)

  四、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均有「先行停職」之解釋或規定,請問兩者內容各為何?又依公務員懲戒法先行停職後,未受休職處分者,如何處理?試分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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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2)

9201。(1)92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政風

九十二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時,應注意那些事項,如何辦理?試說明之。﹙25分﹚

  二、公務員服務法對於公務員投資經營商業之限制規定如何?試說明之。﹙25分﹚

  三、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得兼任之職務及其條件為何?試說明之。﹙25分﹚

  四、懲戒案件之議決種類為何?又懲戒處分如何執行?試分別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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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4)9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政風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
【科別】政風(選試刑法刑事訴訟法)、政風(選試心理學、經濟學)【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增訂薦任官等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職務須經晉升官等訓練,其須經訓練之理由為何?其與委任官等人員晉升薦任官等在日後任用資格上有何重大不同?試分述之。(25分)

  二、現職公務人員之調任規定為何?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之規定申述之。(25分)

  三、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服從命令之義務規定為何?又為兼顧公務員服從義務,與其所負責任之衡平,保障其權益,現行人事法律之名稱及其條文規定為何?(25分)

  四、公務員懲戒法有關先行停職之相關規定為何?又停職處分對公務員權益之影響為何?試分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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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1)

9101。(1)91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政風

九十一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科別】政風【科目】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對現職人員之調任,在官等及職系方面均有所限制,試說明之。(二十五分)

  二、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請舉例說明本條規定之意義與目的。(二十五分)

  三、試說明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範圍,又各級學校教師是否在適用之列?(二十五分)

  四、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公務員具有何種情事,其職務當然停止?又「當然停止」職務之理由為何?(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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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1.「*」考選部巳更正測驗題答案。2.本超連結檔以考選部最近公告為依據,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如有發現待更正部份及您所需未收編之科目,敬請告知,謝謝!